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坚决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,引导企业绿色转型,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,国家生态环境部在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(2017年版)》基础上,修订形成了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(2021年版)》。
其中涉及到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共79项,涵盖五大领域:环境监测设备、大气污染防治设备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备、废水处理设备、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(材料)设备及土壤污染防治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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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环境监测设备:15项
(二)大气污染防治设备:16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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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备:10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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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废水处理设备:28项
(五)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(材料)设备:3项
(六)土壤污染防治设备:7项
原标题:关于印发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(2021年版)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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